LIPPO公社 发表于 2017-10-31 11:54:38

上门散客价高于OTA散客价,这样酒店真的多赚钱了吗?NO!


上门散客价高于OTA散客价,这样酒店真的多赚钱了吗?NO!


国内很多酒店现在还坚持上门散客价高于网络价和OTA散客价,其理由是,“顾客都走上门了,价格敏感度不高了,不收高价简直是白痴”。而结果酒店真的赚钱多了吗?其实结果通常是,上门散客价高于OTA散客价,会逼客人在OTA上预订。如此一来,酒店不仅不会多赚钱,更致命的是,酒店将永久失去这个客人对酒店的忠诚度,而给OTA免费发展了一个忠诚客户!于是恶性循环也来了,酒店会越来越依赖OTA,OTA便会再度压榨酒店的利润!






上门散客价高于OTA散客价,这样酒店真的多赚钱了吗?NO!


一、反对上门散客价(或称前厅步入价)高于OTA散客价。


国内很多酒店现在还坚持上门散客价高于网络价和OTA散客价,其理由是,“顾客都走上门了,价格敏感度不高了,不收高价简直是白痴”。这种做法在互联网不发达、信息不对称的年代可行,但现在不行了。不难发现,上门的顾客向前厅询价后,随即通过手机到OTA网站预定,因为他们发现OTA的价格更低。


如果步入价是300元,OTA的价格是280元,一个间夜的预定,酒店马上损失62元=(300-280) (300-20)×15%(假设佣金是15%)。如果OTA的价格也是300元或者280元,顾客可能就在前厅预订了,酒店的收入、ADR和利润就会增加62元或42元。注意:我们现在说的是一个间夜的预订。如果这种情况在酒店一年发生成千上万次,酒店一年就会损失数十万或数百万的收入。如果在一个酒店集团一年发生数十万、百万次。大家可以估算一下损失是多少。


实践中,有些酒店即使理解上述观点,也不愿意把步入价格降低到与OTA一样。通常有两个原因:一是酒店按照步入的销售收入提成奖励前厅员工。对此,酒店应该改变对员工的奖励方法,应该根据升档销售、超额预订的满房天、顾客评分和发展忠诚会员的数量来奖励员工,而不是步入销售量。另外一个原因是酒店与OTA签订了不平等条款,步入价必须要高于OTA散客价。对此,笔者建议酒店不要再签这种条款了。





二、反对酒店常年给OTA提供比直销渠道低的价格。

不反对在某些特殊时期,如淡季或淡季与旺季之间的过渡期,提供促销性质的、比直销渠道低的价格给OTA,并参加挂牌活动。但是,笔者不主张常年提供比直销渠道低的价格,不主张常年挂金牌。


主要原因是:如果OTA价格常年低于酒店直销价格,将造成直销渠道客源流失,把他们的忠诚变成对OTA的忠诚,长此以往必将导致酒店收入降低,ADR降低,佣金成本增加,最终损害利润。


所以,酒店与OTA是既合作又竞争的关系,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博弈。酒店要在博弈中取胜,要做的工作很多。在价格管理方面,必须坚持一条基本原则,即价格一致,也就是坚持在公开的渠道上,直接渠道与间接渠道保持一致,让顾客无论在直接还是间接渠道,价格都一样。


这样,不同渠道在客源方面的竞争才是相对公平的竞争。顾客选择哪个渠道,主要取决于哪个渠道更方便、安全,预订的体验更好等,而不是比拼价格。


举个例子,假设在没有挂金牌前,酒店直销渠道预订出5个房间,ADR为300元,收入为1500元;OTA预订出2个房间,净价ADR为255元=300×85%,收入为510元。此时,酒店客房总收入为2010元=1500 510,总ADR为287.14元。挂金牌后,酒店直销渠道预订为3间,ADR还是300元,但收入减少到900元。


OTA的预订增加到4间,净价ADR为238元=(300-20)×85%,收入增加到952元。因此,挂金牌后酒店的客房总收入为1852元=900 952,比原来的2010元少了158元;整体ADR为264.57元,比原来的ADR降低了22.57元。可见,OTA渠道上预订量增加了,OTA的佣金增加了,而酒店的直销渠道产量降低了,客房总收入下降了,ADR下降了,利润减少了。显然,挂金牌不是个好策略。


当然,我们还要分析别的可能性。例如,长期挂金牌后,如果直销渠道的销售量和收入不减少或者只减少一点点,而OTA的销售量和收入大幅度增加,使得酒店客房整体销售量、收入和利润增加,挂金牌的策略就是正确的。


总之,在是否给OTA提供低价换取挂金牌这个问题上,笔者主张要在决策前后进行上述量化而理性的分析,从总体、长远的角度来选优和抉择,不能一刀切。





三、与OTA已签订合作协议的酒店一定要及时作效果分析。

如果已签订协议和挂金牌,应在2至3个月后,把挂牌之前和之后酒店的客房总销售间夜数、ADR(已售客房平均房价)和收入以及该OTA的客房销售间夜数、ADR和收入等进行比较,看何者更好。


值得注意的是,数据要有可比性,要把苹果和苹果比、西瓜和西瓜比,不要拿苹果与西瓜比。例如,要把淡季与淡季比,旺季与旺季比,星期三与星期三比,同月的第一个周末与过去同月的第一个周末比较,并剔除宏观经济的影响,如大势上扬或下降以及微观因素的影响,如某个展会或其他特殊事件影响,这样才能得到正确的结论。



酒店与OTA的关系,一直都是合作兼竞争的关系。并且在这种关系中,酒店一方明显处于弱势方。因此,相对有实力的酒店,万万不可过分依赖OTA,酒店自身的会员发展和其它销售渠道的搭建仍不可懈怠!而对于规模小、实力弱的酒店,充分考虑OTA其实是比较明智的选择!



(文章的某些观点出自酒店内参专栏作家 胡质健)





假日美地 发表于 2017-10-31 12:42:25

说的很有道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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