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例分析:客人入住酒店遭抢劫成功获得索赔
案例分析:客人入住酒店遭抢劫成功获得索赔
客人入住酒店遭抢劫,酒店也要承担全责吗?
案情介绍:
赵丽川到余姚出差,住余姚宾馆1308号房间。圣诞节前夕,案外人陈超、伍双龙和周福全(在逃)经密谋,准备了作案工具尖刀一把、铁管一根和电线等物,于24日窜至余姚宾馆,宾馆总服务台服务员袁群(与陈超系朋友关系,已被宾馆开除)在上班,陈超以找朋友为名提出看旅客住宿名单,袁群将旅客住宿登记簿让其查看,陈超即选定抢劫对象,当晚23时许,陈超、伍双龙以送圣诞礼物为由,骗赵丽川打开房门,二人进入房间后,分别取出铁棍、尖刀架在赵丽川脖子上逼赵交出钱来,用铁管对赵的头部等处进行殴打,用电线捆住赵的双手和双脚,用毛巾堵住赵的嘴巴,再实施抢劫,伍双龙在赵的房间内翻得5400元后,二人将装有作案工具的塑料袋扔出窗外,逃离现场。后赵丽川打电话给朋友张钢强,由张向“110”报警,“110”民警当夜将赵丽川送至余姚市人民医院治疗。余姚宾馆得知此事后,即到医院看望。后陈超、伍双龙因抢劫罪被判刑入狱,赵丽川另行起诉余姚宾馆赔偿精神损失。
法院认为,赵丽川下榻余姚宾馆,在余姚宾馆遭歹徒抢劫人身受到伤害的事实清楚。余姚宾馆虽然不是直接的加害人,但其存在明显的服务管理方面过错,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。
案例总结:
在某种程度上来说,酒店与客人之间,酒店往往是弱势方,一旦客人在酒店遭遇事故,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,酒店一般都有不可推脱的责任,当然,除不可抗力的社会因素或自然因素外。因此,也从侧面告诉我们酒店从业人员,加强服务与安全防范意识,尽十二分的努力保障客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是十二分必要的!否则,轻则让酒店造成经济损失,重则造成酒店的负面影响,那么对酒店可能是致命的打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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